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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城市人民医院就诊告知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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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  兴城市人民医院现已正常开诊,现就特殊时期就诊的相关事宜做以告知,望广大患者及家属给予配合。
  1.来院患者及家属请携带身份证,全程戴口罩,检测体温,填写就诊、住院病人知情告知书,(尤其要详细说明疫区史或外地史、疫区接触史、与核酸阳性患者接触史、周围是否有聚集性发热病人),方可就诊或办理住院;对上述内容若有隐瞒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  2.发热患者必须先到预检分诊(地点在门诊大厅南入口处)。诊室内严格执行“一医一患”,陪诊限制一人,排队间距保持1.5米以上,降低交叉感染风险。
  3.住院患者需当日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及呼吸系统查体,住院期间加强体温检测,并严格执行入院患者常规检查项目,所有新入院患者均应完成肺CT检查。住院患者出现发热症状,立即入住科室应急隔离病房。入院三天内,病程记录中要明确记录新冠肺炎排查结果。
  4.对于择期手术、介入、胃肠镜检查、有创操作等患者,应按照医院相关要求,做好预约住院、查体等准备工作,同时严格做好防护。因血液透析床位有限,疫情期间,我院暂不接收兴城市以外的血液透析患者。
  5.疫情期间住院患者及家属请勿随意出入,陪护人员需到各病区护士站办理“陪护证”,日常住院期间保持“一患一陪”,手术当日最多2名陪护,谢绝外来人员探视。
  6.疫情期间,请新农合患者尽量避免来院报销,三、四月份均可报销,不会出现延期不予报销现象,可随时电话咨询,联系电话:0429—5134702、5134697.